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现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现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对审理农村离婚案件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发挥基层村组以及人民调解员和陪审员的调解作用

村民委员会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村民自治组织,担负着管理辖区村民日常各种事宜的任务。村组班子领导成员一般都是由在本地具有着一定名望和地位的人员组成,他们对一方的治安和发展起着协调和促进的作用。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陪审员,以及政府调解员的作用,对一些争议性比较大,矛盾比较尖锐的离婚案件邀请他们参与其中,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调处,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减少离婚纠纷的发生。司法实践表明由村委会或者人民调解员介入的离婚案件往往解决起来更加顺利,且能够将矛盾降到最低程度,社会效果更好。

(二)法官严格把握自由裁量权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当中,所以法官必须重视调解手段,“能调则调”,对一些实在没有调解必要的案件则“当判则判”,总的原则是“调判结合”。法院是解决婚姻纠纷的最后途径,法院一旦判决离婚,一个家庭会因此解体。因此,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中,应谨慎行使裁判权,全面考虑农村婚姻的特点,认真审查、仔细研究,查明双方离婚的真正原因,正确理解和把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应及时公正处理,对仍有和好可能性的案件则尽量促和。

(三)熟知乡规民约,审理方式应灵活多样

农村特殊的地域,造就了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如何准确的审理一件离婚案件是摆在法官面前的一大考验,这不仅需要法官具有精湛的业务素养,熟悉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学术知识,还需要基层法官熟知乡规民约,对民间婚礼和一些风俗习惯进行了解,比如在处理陪嫁物时,有的地方是男方将陪嫁物买好后,提前送到女方家,到了迎娶当天再由女方带过来,这与真正意义上由女方自筹陪嫁物是相反的,所以在返还陪嫁物时,就不能一概而论的认为是女方的财产。熟识乡规民约能给法官办案减少很多麻烦,因此必须掌握。

审理农村的离婚案件,在很多特定情况下都要考虑到当地的一些民俗习惯,但是财产分割有大体的方针还是非常的明确的,还是和城镇夫妻离婚一样,去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这一块。总而言之,明确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肯定是男女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平等地进行分割的。


·离婚时净身出户要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时净身出户要满足什么条件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

·离婚后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种叫公司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股权需要做出分割,那具体又该如何来分割呢?而在离婚后产生股权纠纷......

·农村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如果夫妻离婚,并且家里也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此时是绝对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即使子女由一方实际抚养,但另一方也要支付抚养费。不过,通常农村抚......

·起诉离婚向哪个部门提出?
    起诉离婚是在夫妻之间就是否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的分配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时必须采取的离婚方式。对于一般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起诉离婚向哪个部门提出也......

·夫妻离婚
    夫妻离婚,如果只有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这个时候必然其中一方是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在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

·起诉离婚男方要求赔偿需要符合什么情形
    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其实都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即使作为有过错的一方,此时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也没有被剥夺。而在其实离婚中男方可能会要求女方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