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需要转让债权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需要转让债权合同法原则之一是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如何签约,也可以自由决定将合同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目的就是最好地实现合同宗旨,但是当事人在作出上述转让时,应当注意合同法对转让的规定或法律限制,以确保转让有效。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转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2、合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达成转让协议。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原合同依法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转让协议也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原合同应当依法进行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也应当进行相应的审批、登记手续,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3、转让的合同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不得进行合同转让的合同主要包括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主要有: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关系相关的合同债权,不作为的合同债权,与第三人利益有关的合同债权。例如,特定演员的演出合同,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当事人不得转让。此外,合同债权转让协议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还需注意的是,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在到达债务人时产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通知应当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发出;合同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应当在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之前进行,如果通知到达债务人的时间晚于债务人的实际履行的,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什么情况下债权可以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三种情况下例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基于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合伙合同。保证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是合同自由的体现。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应当注意的是,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对方批准同意,但应通知,此通知一经送达对方,转让即完成。此通知可以书面可口头,但以书面为宜。债权债务的转让的一个法律限制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必须办理批准、登记。债权的转让,有着一定的法律条件的限制,目的还是未来了维护当地的企业的公平竞争,以及合理的促进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所以自己在进行一定程度的利益维护时,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要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否则就会失去法律效力。



·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微信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新形式的证据还是存在较大风险,所以不建议仅凭微信联系,就草率把钱借出去。同时借款还要注......

·债权转让会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吗
    债权转让会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吗?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合同变更的条件(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

·有信用卡逾期记录还能申请银行贷款吗
    有信用卡逾期记录还能申请银行贷款吗一、有信用卡逾期记录还能申请银行贷款吗1、信用卡两年逾期超六次,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卡或者贷款逾期连续三个月,或者在两年之内累计逾......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什么?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按照补充清偿的原则来进行,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

·哪些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哪些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