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保险交强险赔偿内容具体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保险交强险赔偿内容具体有哪些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着一定的法律基础,所以具体的问题解决就是需要自己进行法律程序的遵守,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有些人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并不是合理的决定者,因为涉及的相关者,在交强险的定义中存在一定的歧义,所以自己应该积极的获取。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吗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代社会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而且国家也是不断的下达有关文件。但是新闻种报道的交通肇事却不见减少。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标准又是什么......
·驾驶中车撞死人了50万第三者可以赔多少
驾驶中车撞死人了50万第三者可以赔多少1、索赔需要几个必要条件,责任认定,撞死人,不用说一定要负责任,就算你车辆正常行驶,对方冲出来让你撞也好,你也占次要责任。首先责任不明显......
·一般商业车险最低怎么买?
一般商业车险最低怎么买?一、商业车险怎么购买原则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则事故发生后只会束手无策。虽......
·交通事故打官司得多久能解决完成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得多久能解决完成诉讼时间:一审法院审限是6个月,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如果需要进行鉴定,时间会稍微长一些,可能6-8个月才能审结;一审......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无论是怎样的机动车,其实都是规定了核准人数的,即只能在规定范围内载人,否则就会构成超员。而在我国超员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