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是存在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是存在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双方可以订立一些特殊的条款,当然关于租赁合同到期条款是否会自动续期很多人有疑问,一般租赁合同到期是不会自动续期的,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或者是默认订立不定期的租赁合同,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到期条款是否会自动续期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综上所述,关于租赁合同到期条款是否会自动续期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房东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续期不退换押金的话是可以与房屋协商退换租金的事情的,如果房东不配合的话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当然一般房东都会退换押金,有疑问的可以到本站网站咨询律师。



·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吗
    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吗一、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吗?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哪些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哪些一、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哪些1、委托事项明确。法律服务委托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订合同。聘请时应当查验律师事务所的执......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解除合同的情形(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

·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有什么责任一、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有什么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同时......

·民事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1、本罪的客体: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物。2、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造成了损失,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是人为原因,而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