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收下列材料:

(一)刑事赔偿申请书。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问明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要求其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申请事项的,应当要求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三)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

(四)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

(五)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六)赔偿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明确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充的全部相关材料。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赔偿申请后,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应当填写《受理赔偿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书如何书写

根据《国家赔偿书》第12条专门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⑴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⑶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所谓“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是指请求赔偿的方式和金钱赔偿还是恢复原状。

国家的司法机关也会对犯罪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罚,如果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也会导致出现了错误的处罚结果,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减轻当事人的损失,国家也是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也需要按照规定及时的恢复当事人的名誉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我国的法定离婚方式有两种,包括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不同的离婚方式不仅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另外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将区分......

·没有结婚女方怀孕男方不管怎么办
    没有结婚女方怀孕男方不管怎么办没有结婚女方怀孕男方不管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女方怀孕后想把孩子生下来的,男方就有抚养的义务。女方可以要求承担相应的费用,直......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一、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

·在我国孙子有抚养奶奶的义务不?
    在我国孙子有抚养奶奶的义务不?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很多农村的年轻劳动力也开始兴起在外地打工的浪潮。而留在农村的就是老人和小孩了,而爷爷奶奶们自然也就代替了父母的角色,照顾......

·怎么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产生了纠纷后肯定就无法协商解决,此时就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又是如何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

·离婚财产分配不一致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离婚财产分配不一致法院可否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与双方是否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没有关系。双方对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