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带的证件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2、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
(1)按揭贷款未到期的:需带的材料包括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具体先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再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2)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二、离婚后房屋过户需注意什么
1、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在办理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3、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4、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及时办理,而此时也需要双方配合着才能顺利的完成房产的过户。需要注意,取得了离婚房产的一方,若不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话,那么是无法对该房产做出进一步的处理的。
·存量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存量房合同丢失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
    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一、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开饭店的,进行拆迁时承租人是有补偿的,补......

·诉讼离婚分割房产费用包括哪几部分
    夫妻离婚一般只要涉及到房产纠纷,在前期打官司的时候,针对房产分割的费用肯定是比较多的。房产在起诉阶段,聘请律师阶段,甚至到最后的房产过户这都需要当事人花费不少的费用。所以......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

·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呢?
    买小产权房应该注意的问题有:1、注意合同的签订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因此需要通过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小产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如果房屋出现了任......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后果
    作为成年人,也就是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在做事之前应该要考虑到它的后果。就好比我们在决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前,就应该预计到它的后果。那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