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风险?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风险有哪些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作为法律赋予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定权利,其行使关系到双方的重大利益。而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是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因此,劳动合同双方有必要就相关事项予以注意,以减少劳动争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须满足上文提到的必备条件之外,解除合同双方还应对以下事项予以特别注意,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应注意事项


1)自己提出解除动议,无经济补偿金,因此慎写“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辞职信”;


2)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解除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补偿、工资结算等事项;


3)尽量避免解除协议和补偿协议的分离;


4)以单位的书面解除通知为解除日,以确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并确保在未收到书面解除通知或解除协议之前应当正常出勤。


2、用人单位应注意事项


1)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双方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明确谁首先提出解除动议;


2)明确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日期,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日;


3)明确劳动者应完成的工作交接事项以及劳动者除交接工作之外不得再以用人单位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4)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或禁止的劳动者,应在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规定其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应履行的相关义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根据法律的有关条例以及解释,对于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风险的了解是我们能够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的。例如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解除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对于此事没有任何主导因素,那么用人单位是不用进行任何补偿的。




·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关于工伤保险部分的法律规定
    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关于工伤保险部分的法律规定一、如何认定“算不算工伤”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在单位上班,被机器压伤,属于工伤。这是最常见的工伤例子,也是最典型的工伤例子。通......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

·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标准是什么
    虽然在未成年人里面具体分为了童工和未成年人,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清楚究竟童工是多少对,而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这样就无法准确区分开童工和未成年工,那也就不能判断单位雇......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处理?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处理(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些单位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规定有所不同。那么,在相关的条例中,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的呢?接......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为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公司的损害。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中规定,公司辞退员工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