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离婚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原则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四、离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和父母的收入能力联系在一起的,尽管婚姻法当中规定要考虑到当地生活的实际需求,但现实的状况就是,很多人的工资收入根本和当地的消费水平就是不成正比的。因此,不一定只要是小孩生活在上海,抚养费的标准就都特别的高,有些低于800的也不是没可能。
·父母离婚必定对方来说都是不小的事情
父母离婚必定对方来说都是不小的事情,但对于孩子来说更是顶天大的事,不过现实点看,最重要的还是能够给多少抚养费这件事,毕竟关系到孩子日后的生活,那么重庆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对方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带走吗
一、对方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带走吗?对方犯了重婚罪是不能把孩子带走的,涉嫌重婚罪是要被判刑的,因服刑人员自身的自由受到限制,一般不会把抚养权判给对方。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离婚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老婆出轨后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婆出轨后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离婚时对方能要求分割吗?
1、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从......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一、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离婚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原则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四、离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和父母的收入能力联系在一起的,尽管婚姻法当中规定要考虑到当地生活的实际需求,但现实的状况就是,很多人的工资收入根本和当地的消费水平就是不成正比的。因此,不一定只要是小孩生活在上海,抚养费的标准就都特别的高,有些低于800的也不是没可能。
·父母离婚必定对方来说都是不小的事情
父母离婚必定对方来说都是不小的事情,但对于孩子来说更是顶天大的事,不过现实点看,最重要的还是能够给多少抚养费这件事,毕竟关系到孩子日后的生活,那么重庆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对方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带走吗
一、对方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带走吗?对方犯了重婚罪是不能把孩子带走的,涉嫌重婚罪是要被判刑的,因服刑人员自身的自由受到限制,一般不会把抚养权判给对方。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离婚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老婆出轨后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婆出轨后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离婚时对方能要求分割吗?
1、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从......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一、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