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久 说起防水工程,与每个人的生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久

说起防水工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到看不到的地下防水,小到我们家家都有的卫生间厨房,还有顶层的屋面防水,而在生活中,也经常见到大大小小的防水维修公司,正是因为防水公司各式各样,做的防水质量也有好坏,那么,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少呢?

(一)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4、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保金比例一般为建筑工程价款的3-5%(具体比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二)以上为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那么,防水工程质量检验的具体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屋面防水工程

重点工程及主要工程的屋面防水层做完以后,全部屋面均应进行浇水试验,即将排水口用油毡封死,分段采用人工浇水法,从屋脊处用花管或胶皮管浇水,时间不少于二小时,然后进行漏、渗的观察,无渗漏为合格.

一般工程只对管子根部、烟囱根部等凸出屋面部分的泛水进行抽样浇水实验,抽取的数量为凸出屋面泛水的三分之一,浇水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无渗漏为合格.如果发现渗、漏,要抽取双倍数量进行试验,再有渗漏部位,应全部进行浇水试验.

屋面上的女儿墙,靠墙泛水、伸缩缝等处(泛水按展开总长度)抽取 20% 进行浇水试验,检查无渗漏为合格.如有渗漏现象,抽取双倍的数量进行浇水试验.再有渗漏处,应全部进行浇水试验.

出屋顶的楼梯、设备间等屋面,用人工浇水法试验,浇水时间为一小时,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凡经过两天自然淋晒的屋面,可不做浇水试验,但必须在雨后进行仔细观察,并做好记录,无渗漏现象为合格.

二、厕浴卫生间防水工程

对厕所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要在防水层施工完成后进行蓄水试验;数量可按全楼同类房间抽样 20% 检验,但不少于五间.

蓄水试验必须在防水层做完并堵塞洞口之后再进行,水深最浅处应保持 2 厘米,待 24 小时后,经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三、预制外墙板

在外墙板、阳台、雨罩、女儿墙等接缝防水全部完后,进行淋水试验,抽查全部接缝的 20% .采用直径为 20-30 毫米、长 1 米的钢管,两端堵住,管上密布直径为 3 毫米的孔,管中接通水源,横放在顶层立缝部位,对抽取的墙板空腔淋水一小时,经检查无渗漏为合格.如有渗漏,抽取双倍数量进行淋水试验,再不合格时,应进行全部板缝的淋水试验.

四、地下室防水工程

地下室有防水要求的,要预先做好施工方案,加强各工序的检查.施工中要对各项防水构造处理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隐检记录,归入工程档案.

五、待浇水、淋水、蓄水试验后,如发现有渗漏现象,必须认真进行处理,并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经防水工程质量检查合格后,应按要求办理防水工程质量检查签证,将发现的渗漏点及修理复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作为隐蔽工程验收的技术资料,归档备查.

以后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如果没有规定项目防水试验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一律不得评为优良工程.

六、常温竣工的工程,未按规定进行防水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又未经雨天自然淋洒检验的,不能评为优良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冬期施工期间竣工的工程,应在转入常温以后,立即走访用户、并做好渗漏记录.

七、工程竣工后,在保修期间,如果发现有严重渗漏现象,或不及时检修,经检查属实后,撤销该工程的优良工程称号,并按质量奖惩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款.

本文简单介绍了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的年限,以及防水工程质量验收具体办法的主要内容,在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回遇到自家厕所等漏水的情况,从而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质量,对此,我们在找防水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正规的公司。如果对防水做的不满意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明白是否需要对方做出合理的补偿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给予其他处罚,取决于......

·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及第47条的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有些什么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有些什么制度?建筑工程的质量是现在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不仅会造成金钱损失,还有可能对企业造成名誉损害或导致破产,以及对他人的生命造......

·处理工亡的误工费抚恤金配偶的比例是多少?
    处理工亡的误工费抚恤金配偶的比例是多少?配偶的标准是40%,其他的亲属会有所降低。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

·一、因伤致死误工费要怎么赔偿?
    一、因伤致死误工费要怎么赔偿?因伤致死误工费的赔偿内容包括: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对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