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条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其登记不是依照设立公司的登记程序,因为它在总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开展业务,国家对其进行登记可以方便管理。二、分公司是什么?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子公司是什么?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四、分公司是会计主体吗?分公司可以成为会计主体,前提是分公司必须独立核算成本、费用。《会计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由此可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包括企业的分支机构)都是会计主体。在上面的法律文件的释义中我们了解到分公司是没有法律主体的资格的,是不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分公司是公司做大做强之后将项目扩展进行发展而开设的一件公司。也就是说在分公司出现状况之后需要由总公司来进行处理负责,但是一般的分公司是具有会计资格的这个您需要知道一下。



·公司情况说明模板是什么?
    公司情况说明模板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增长,不少企业也在不断的兴起,企业内部完美的运作则是一个企业成功的前提,企业的经营状况则是一个企业最关注的问题。每个企业都必须要写一份......

·股份公司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

·企业拆迁补偿税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税处理方式是怎样的一、住宅被征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

·公司高管非法集资在法律上将会被怎样处罚?
    公司高管对一个公司来说非常的重要,因为他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发挥这重要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公司高管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那么公司高管非法集资在法律上将会被......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手续及相关内容现在国家非常倡导人民自主创业,在创业的过程中,创办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那么,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手续呢?有哪些相关的内容需要注意呢?本次就由我......

·非上市公司股东转让需什么手续?
    非上市公司股东转让需什么手续?一、非上市公司股东转让需什么手续?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