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


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当中需要对实际的工伤情况进行分类。对于不同阶段以及不同伤残等级的所调节的意见内容都有所不同。伤残等级越高,所补偿的金额以及内容也就越多。除此之外,在工伤保险待遇的理赔当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工伤证据资料等证明。




·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
    企业倒闭如何赔偿员工现在有很多的企业会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倒闭,根据劳动法,企业倒闭之后企业应该先有限清偿破产费用以及公益的债务,其次就是员工的补偿费用了,那么企业应该如何......

·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应当按照前三天进行加班支付三倍的平时工资的发放来进行,根据国务院的放假安排,2018年国庆的放假时间是10月1日至7日。其......

·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是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员工入职材料都有哪些资料?
    企业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或因为工作流程、或因为时间精力问题而忽视,造成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需要用到材料时又因为临......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现在社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很多劳动纠纷产生。《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不过并不是所有劳......

·工伤鉴定10级伤残能拿多少钱?
    员工工伤之后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的问题了,工伤后首先是需要在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劳动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之后我们的员工才能到单位进行工伤索赔,那么工伤鉴定10级伤残能拿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