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无锡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万元,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5万元。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的发生,对于受害人还有他们的家庭来说是非常的不幸的,工伤都是在单位发生的,并且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所以单位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单位有帮助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的,那么医疗费等可以报销。




·工资绩效怎么算,如何计算绩效工资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中不仅仅有基本工资,有的时候还会涉及到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等,不同类型的工资,当然在计算的时候也就不同。而对于其中的绩效工资来讲,要想进行计算的话,则首先......

·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一般都是由单位自行决定的,并且每个月基本都是那个时间进行支付。而要是遇到劳动者离职的话,此时若尚有未结清的工资,那之后会在什么时候结清呢?相信很多人对此......

·一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职工的工伤伤残标准一共有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会对应不一样的伤残情形。对于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来说,是除开死亡外最严重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不合格要负什么责任?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不合格要负什么责任?为保障工程质量,《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人、监理人和施工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在施工......

·辞退员工工资要什么时候发
    辞退员工工资要什么时候发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

·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是什么?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工程质量标准。但是有些人并不按照标准实施,甚至出现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降低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