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交通事故鉴定8级要多少赔偿?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交通事故鉴定8级要多少赔偿?

交通事故鉴定8级要赔偿8万元到10万元左右,具体有: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30%×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9、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么规定

1、无人员伤亡,仅有车物损失的情形:

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的车物损失,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

b、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全部责任方承担无责任方的全部车物损失,无责方承担全部责任方不超过交强险无责任限额(400元)范围内的车物损失。

2、有人员伤亡的情形:

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医疗费用8000元,死亡伤残5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车上人员的经济损失,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

b、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承担无责任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无责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医疗费用1600元,死亡伤残10000元,财产损失400元)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方车上人员的经济损失,超过限额的部分由全部责任方承担。

在现实生活当中,交通事故是需要进行一个伤残等级鉴定的,这是因为如果造成人员方面的伤害,那么需要看一下他伤害的程度到底是怎么样的,然后根据他受到伤害的程度来判断他事后的劳动能力,就要决定最终的赔偿的金额大小问题。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一、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投资公司债券既要有所收益,又要控制风险。根据公司债券的特点,投资公司债券的原则主要有......

·摩托车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摩托车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摩托车购销合同甲方(卖方):签订地点:乙方(买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

·购买后的车划痕险能退嘛?
    购买后的车划痕险能退嘛?在如今经济发达的社会中,我们很多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在受到危害后能得到相应的赔偿而买了各种保险,而现在拥有车的人越来越多,车都每个部件都很昂贵,在这个......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

·一、人伤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一、人伤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有什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有什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