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有不少,有些是因为工资问题,有些是因为被辞退的问题等等。那么,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应该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1、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时效申请,就丧失了胜诉权,即证据充分胜诉把握很大的一个案子,因超过仲裁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的,可以口头申诉,并在书记员记录的申诉书中签字确认。申诉书中应当写明以下事项:争议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具体可见劳动仲裁委制定的申诉书表格,依项填写即可);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具体填写方式同上);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所附证据名称、证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证复印件。4、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二、劳动纠纷的仲裁期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而根据原有规定,仲裁期限一般为74天。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可以延长到104天。现如今,仲裁期限一般是50天,其中5天是受理的批准期限,45天的仲裁期限。如果需要延长,最长可以延长到60天。前后相比,周期几乎缩短了一半。如此规定,不仅可以极大提高仲裁的效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减少劳动者维权的时间成本。实践中,如果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某些原因而发生了劳动纠纷,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仲裁也是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之一。您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带齐相关的材料。其中,对于劳动纠纷相关的证据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您证据不足,那么仲裁委员会将很难支持您的诉求。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涉及哪些流程?不只公司可以请法律顾问,私人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部分生意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平时在电视上可......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实际工作中,一般新员工入职都会有一定的试用期。而试用期的长短,需要依据所在公司的规定而定。通常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公司都会给予一定的工资。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工伤伤残鉴定后单位如何赔偿问题
    其实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和劳动者双方之间应该是一个互相尊重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其实员工的各种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用人单位必须清楚......

·疫情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去哪儿投诉?
    疫情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员工应该打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也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部门的电话可以通过拨打12333来进行查询。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

·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程序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程序是怎样的?现在不少下岗职工通过自主创业的方式,重新获得了发展的机会。一些人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开起了小店。按照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进行年......

·女职工正常产检扣工资吗
    女职工正常产检扣工资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