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一、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方可鉴定为工伤十级。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扩展资料:工伤工伤级别鉴定标准中十级伤残:

1、颅骨缺损9~24cm2,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瘢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cm2;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17、铬鼻病(无症状者);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cm2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腹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腹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腹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劳动者在办理这类工伤鉴定保险时,应积极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伤残情况进行办理。办理时还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递交相关工伤申请的资料,我国的劳动机关对这类资料进行审核,鉴定劳动者的实际伤害。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有什么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哺乳期的相关规定,在《劳动法》中有规定。怀孕女员工都会遇到生育后哺乳期的问题,担心自己的岗位是否会被换或者是公司被辞退,或者是产假结束后哺乳假......

·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相关内容
    在写合同的开头部分需要注明合同的编号、发包方、发包方的法定的代表人以及承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之后要写明依据哪些法律法规,一般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实践中,既可以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当然也允许受伤职工及其家属提出申请。但对于不同的主体,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应当要注意的地方也不一样。那其中劳动者申请工伤......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劳动者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不管是劳动者向单位辞职,还是单位辞退劳动者,除了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外,同时也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实践中,劳动者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否需要赔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