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自己主动离职企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劳动者无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可以随时离职:

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⑵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⑸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劳动者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⑹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⑼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二、违法辞退的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上述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当中显示的,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职工被公司给劝退了,这跟职工主动提出来离职的实际情况是有差别的,职工本人只能够要求公司修改这一条款,不能以此为由让公司支付补偿金。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在我国公司运作以后,相应的业绩和业务有所增长时,一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公司的日常运作时,这时就可以设立相应的分公司。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一般来说,在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法人都是由总经理担任的。法人可以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各种法律文件,也可以委托他人处理与公司有关的业务。法人不......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进行海外并购是上市公司开展“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手段,其过程比较复杂,是个系统工程。那么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都包括哪些阶段?每个阶段有什么注意......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实务中,许多公司股东为了获得资金都会选择转让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在转让股权时,处于公司的人合性,其他股东往往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公司内部......

·书籍国有企业改制方面的有哪些?
    书籍国有企业改制方面的有哪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私有企业、国外企业转战国内市场。可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大部分刚毕业的学生,还是会努力挤进国有企业......

·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个: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