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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移交刑警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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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移交刑警的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移交刑警的规定是如果交通肇事逃逸,已经涉嫌到我国刑事方面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就应当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立案侦查,肇事逃逸涉嫌犯罪,公安局立案后进行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这个三个阶段一般在五个月左右时间。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我们国家对于交通肇事的处理机关指的是公安机关,因为他涉嫌一些刑事方面的犯罪行为,就必须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侦查活动,比如说对于周围的人来进行调查,然后收集尽量多的证据送给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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