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合同诉讼案的诉讼时效时效是多久?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合同诉讼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纠纷是一种很常见的民事纠纷,《民法典》规定普通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大部分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都是三年。但是,还有一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比较特别,比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此外,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纠纷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相关证据材料等,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然后,根据不同的法院的实际情况,有可能立案后就缴纳诉讼费,也有可能等候法院通知再缴费。接着,该案会通过正常的工作流程分配到承办法官手里,由承办法官确定举证期限开庭日期以及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庭审时各方当事人针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然后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有可能会开多次庭。最后,由法官在审先内判决。另外只要在判决前,各方当事人都是可以和解,或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综上所述,合同纠纷是很常见的民事纠纷,签订买卖合同后不履约,租赁合同中不支付租金等,都导致矛盾发生。如果准备起诉解决,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去法院立案,大部分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都是三年,如果有不抗抗力发生,时效还会中断。



·法院的执行异议之诉能否确认合同效力法院的执行异议
    法院的执行异议之诉能否确认合同效力法院的执行异议之诉是可以确认合同效力的。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可变更撤销的合同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特点:1、订......

·合同通常有哪些
    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合同条款有哪些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毕竟它不同于口头约定,是比较正式的。所以,当事人在签合同时,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包含法律规定的基本条......

·物业合同到期物业不走咋办?
    物业合同是在搬入小区房子之后必须要经历的合同签订过程。但是如果物业合同到期物业不走咋办?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帮助自己。下面为您解决这个问题的同时向您介绍一下物业服务合同签......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追讨怎么解决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追讨怎么解决建议您在租房合同到期以后要及时的续签合同的,因为租赁合同到期但是却不续签合同存在诸多的法律风险。有人可能就遇到过这种情况,租赁合同到期以......

·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是按天收吗
    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是按天收吗?合同违约的违约金不是按天收的,逾期还款的利息是按天收的。约金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