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自己下班回家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自己下班回家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一、自己下班回家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下班回家时,自己摔伤,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程序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是否认定为工伤应当由专业的工伤认定部门来确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在认定工作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待遇,但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的,那么显然就不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在合肥市劳动仲裁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多的程序以及很多的注意事项,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比较复杂我们要详细的去了解,在......
·童工的使用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儿童时期我们就应该在
童工的使用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儿童时期我们就应该在游戏和学习中成长,丰富自身的知识,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虽说当前国家对于保护儿童方面设立了非常多的法律法规,但是......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常遇到的诉讼时效由于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所涉及具体争议的诉讼时效并无明确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施工合......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一、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一)按《民法典》建设工程中介费不合法。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不能......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雇主拖欠工资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劳动仲裁后工资仍然没有支付,我们该怎么办?劳动仲裁裁决......
·劳动关系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享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前提条件,如果劳动关系得不到认定,在法律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最多只是雇佣关系。如果认定为雇佣关系,劳动者的权益就会大打折扣。下面我......
一、自己下班回家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下班回家时,自己摔伤,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程序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是否认定为工伤应当由专业的工伤认定部门来确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在认定工作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待遇,但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的,那么显然就不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在合肥市劳动仲裁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多的程序以及很多的注意事项,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比较复杂我们要详细的去了解,在......
·童工的使用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儿童时期我们就应该在
童工的使用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儿童时期我们就应该在游戏和学习中成长,丰富自身的知识,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虽说当前国家对于保护儿童方面设立了非常多的法律法规,但是......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常遇到的诉讼时效由于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所涉及具体争议的诉讼时效并无明确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施工合......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一、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一)按《民法典》建设工程中介费不合法。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不能......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雇主拖欠工资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劳动仲裁后工资仍然没有支付,我们该怎么办?劳动仲裁裁决......
·劳动关系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享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前提条件,如果劳动关系得不到认定,在法律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最多只是雇佣关系。如果认定为雇佣关系,劳动者的权益就会大打折扣。下面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