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那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其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起诉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吧。

一、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满足哪些条件的可以起诉离婚

1、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须明确,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另一方。

2、未过诉讼时效。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原告不可以再起诉离婚。除此以外,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起诉离婚。

3、应诉法院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4、提交所需的材料。诉讼离婚,原告需提供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财产清单、证据等材料。

按照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也有限制条件,至于法律中规定的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各位可以看看自身的情况,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当然,能够成为夫妻还是不容易的,因此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小问题的,双方各自推让一步也就过去了。对待离婚,一定要慎重的考虑清楚才行。


·渎职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多少可以立案标准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渎职犯罪中财产损失立案标准进行量刑。分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导致损失。滥用职权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

·和香港人结婚分居3年算自动离婚吗?
    和香港人结婚分居3年算自动离婚吗?一般来说必须经过离婚登记的法定程序双方关系才得以解除,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况,因此如果对方没有相关的离婚证件或是法院的裁决,很可能对方的婚姻......

·哪些情况下不可以要求离婚
    夫妻离婚虽说是自由的,但也需要注意这里的自由仅仅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即使夫妻想要离婚,此时也要看是否符合了《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条件,而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其实也是不可......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

·一、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协商延迟或者用其它财物抵扣。夫妻双方离婚,涉及到孩子的会有抚养费。这个是必须要给的,即使当事人没有能力或者经济困难,也......

·一、养父找养女要抚养费可以吗?
    一、养父找养女要抚养费可以吗?需要注意的是,养父找养子女要的是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养父可以找养子女要赡养费,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因其是养子女而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