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交通事故受伤的要求额外赔偿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交通事故受伤的要求额外赔偿吗?不需要额外赔偿的。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2、对人身损害 ,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偿一定的抚恤金。3、按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的原则。即几方当事人均负有交通事故责任时,要按照各自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相应的损害赔偿。4、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原则。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总额最高不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5、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仅要考虑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还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受伤了之后那么是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但对于与事故没有任何关系的赔偿是不可以要求的;而且在申请该有的赔偿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赔偿,从而保障受害者的利益。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

·30万商业车险要交多少
    30万商业车险要交多少钱?一、30万商业车险要交多少钱?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热衷于购买车辆,因为在出行方面是很方便;所以,整体的车辆都是有增加,不管是物流的,还是私家......

·车祸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车祸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流程撞车换言之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对事故的处理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那么您知道撞车怎么处理吗?具体有哪些步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合法吗?
    一、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合法吗?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是不合法的。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1、交警主持调解,比较常见,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予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