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随着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有所增加。发生交通事故后,车子经过碰撞,虽然维修后仍能使用,但车辆贬值却是实际存在的事实。此时就需要对车辆的损失作出鉴定,那么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二、申请交通事故车损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主张车损减值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应该是新车,而且,原则上应该从实际购买或使用到发生事故不满一年;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

2、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不能主张车损减值。

3、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严重受损。即使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但是经过修复或者更换之后,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也不影响其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般不认为有车损减值。

4、车损减值鉴定应由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价格鉴定结论书》,该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被当地法院所认可。

很多交通事故当事人都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车辆贬值造成的损失。但是很少有车主进行车损鉴定,最后自己的主张也得不到主持。而从上文的讲解中也了解到了,进行交通事故车损鉴定其实也是很有帮助的。当然,在鉴定的过程中,当事人也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才行。


·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后,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按照事先规定
    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后,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按照事先规定的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承担维修责任。该管理办法的制定,需要发包方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性质进行约定。只......

·虽然国家交通局严查酒驾,但是仍然有人还是致法律于不顾,致自己
    虽然国家交通局严查酒驾,但是仍然有人还是致法律于不顾,致自己的生命于不顾,选择酒后驾车。酒驾被交警查到是要处罚的,若是酒后驾车造成人员伤亡是要进行刑事案件的审判的,醉驾审......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需要出具吗?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需要出具吗?一、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需要出具吗?需要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司法文书,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

·开车被拍到玩手机如何处罚?
    开车被拍到玩手机如何处罚?一、开车被拍到玩手机如何处罚?开车打电话,被处罚记2分,罚款2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

·撞车后误工费如何赔偿
    撞车后误工费如何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1、责任限额12.2万2、其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