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如何认定以夫妻名义同居?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首先,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重婚”与“婚外同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实践中也是最难举证的。比较常见的证据有:共同举办婚礼、拍摄婚纱照的证据;重婚者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平台以夫妻名义公开的各种信息;生育子女时的住院登记信息等证据。
其次,双方有无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与隐秘性的出轨不同,重婚必须是重婚者男女双方公开的、长期共同生活,既表现在持续、稳定的时间上,也表现在公开、固定的场所上。比较常见的证据有:长期共同参加各种活动的照片;长期共同出入同一住所的照片;亲友的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三,双方有无共同生育并抚养子女。双方有无共同生育并抚养子女,在实践中并不能作为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决定性因素,只能作为补强性因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贪污罪的辩护词
明确交代了贪污罪涉案金额的数量,而这些事实是在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犯罪数额时的供述,依据认定自首的时间划分,应当认定张某某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事实部分为自首,可以从轻或......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
1、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1)《刑法》条文:第......
·虚假广告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虚假广告罪的定义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基本规定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
其次,双方有无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与隐秘性的出轨不同,重婚必须是重婚者男女双方公开的、长期共同生活,既表现在持续、稳定的时间上,也表现在公开、固定的场所上。比较常见的证据有:长期共同参加各种活动的照片;长期共同出入同一住所的照片;亲友的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三,双方有无共同生育并抚养子女。双方有无共同生育并抚养子女,在实践中并不能作为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决定性因素,只能作为补强性因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贪污罪的辩护词
明确交代了贪污罪涉案金额的数量,而这些事实是在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犯罪数额时的供述,依据认定自首的时间划分,应当认定张某某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事实部分为自首,可以从轻或......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
1、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1)《刑法》条文:第......
·虚假广告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虚假广告罪的定义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基本规定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