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动者在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利受到保护。我国法律规订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制定一系列政策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和正当权益。由此出现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规定的制度。那么它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方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审查程序

1、依据文件要求,各申报单位进行自查。

2、填写《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

3、单位领导审查,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4、携带书面资料、《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进行书面审查。

二、书面审查方式方法

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申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的“网上办事”栏,“单位办事”选项中的“书面审查”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用户名与密码统一使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账号与密码。未按规定在进行书面审查申报的用人单位,之后起,除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外,还需提报书面材料。操作步骤各用人单位会有所说明。

《集体合同规定》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三、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需提供材料

1、参加书面审查的单位,须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上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按时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受审查。

2、所有申报资料须按A4纸规格复印或打印。

3、要按照申报资料清单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

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填报内容应完全一致。

5、申报表共分十个部分,用人单位要求填写九个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如下:申报表一的NO□□□□□□□□□,审查人员填写编号,用人单位申报时不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为单位全称要求填写全称;单位代码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技术监督局颁发)单位性质要求在内打√。用人单位职工人数情况栏为年末从业人员总数指本单位年末所有各类从业人员总数,特别强调包括保留劳动关系不在岗人数。使用农村劳动力人数指离开户口所在地到本单位从业的农村劳动力。

5、劳动合同签订和就业管理情况栏:年末实际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的人数。各分栏的人数从左至右部分指标存在包含关系,填写时注意指标的文字表述。

6、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栏:执行制度工时的用人单位须填报执行制度工时的上下班时间一栏。执行非制度工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两种)的用人单位须填报执行非制度工时的批准文件和批文复印件。

7、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情况栏:要认真依照《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所规定的工种范围填写。对技术工种在10种(包括10种)以下的,须逐个填写;对技术工种在10种以上的,须附页(A4纸)填写。

8、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情况栏:交费人数、缴费基数、应缴费额、实际缴费额要严格对照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资料如实填写,并注意各栏的计量单位。

9申报意见栏中单位申报意见要求填写“本单位申报材料真实,同意申报”,加盖本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印章或签字。主管部门可加盖人事劳资部门印章。

10、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因故不能按时或有其他有疑问的事宜可拨打电话提前预约或咨询。

通过我们的介绍,你是否已经对“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规定”这个问题有了认识呢?这个问题由相关法律部门保证正确实施,但是也需要用人单位诚实守信,确实为劳动者考虑,合法上交审查表。对于时间来说,要根据已确定的时间制定递交,要配合规定作出合理务实的条例。
·劳动者的加班调休怎么算工资吗
    劳动者的加班调休怎么算工资吗《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

·员工居家隔离期间在家办公的工资怎么算
    如果居家隔离时,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居家工作,则职工在此期间应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收入;如符合需要隔离条件的员工拒绝自我隔离,仍要求返岗工作,企业可以向卫生行政管理等部门......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有时效吗?
    在许多工伤纠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无法得到确认引起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必然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一定的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提前解除赔偿有何规定?
    一、劳动合同提前解除赔偿有何规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2、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4、乙方以欺诈......

·卷材防水施工规范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现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豆腐渣工程为人们所摒弃和厌恶。那些不良商家因为自己的贪得无厌伤害了无数人的生命,这种损害是无法弥补的。随着各种建设工程的不断被暴露,国家开始对于建设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