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劳动群体的维权意识增强,进来出现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份群体劳动争议案例来介绍一下群体劳动争议案的处理过程。一、案情回顾2013年12月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一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援助律师。目前,受援助的30余名农民工和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并顺利拿到了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款,该案顺利结案。樊某某、王某某等31名农民工为北京某公司的职工,2013年11月北京某公司发出《通告》,告知全体员工因订单减少、工厂搬迁等问题,工厂从12月1日进入停产停工状态,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约,未到期的公司统一安排至某沿海城市。樊某某、王某某等31名农民工认为劳动合同有明确的履行地点,况且他们已经熟悉了现有的工作生活环境,故不同意公司的安排。于是他们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李慧霞律师律师承办该案。接到指派后李慧霞律师首先和这31名农民工约谈,了解详细案情,分析证据材料,并指导他们向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经过李慧霞律师耐心细致的工作,用人单位和31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结案。二、专家点评劳动密集型企业不仅面临经济利润的考验,也面临着劳动人力关系的挑战。针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1、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实效为目标,以调解为主要手段。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工资、奖金、保险费用等问题关系到农民工的生机,也是影响和谐社会的隐患。双方应本着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理念,及时、高效的解决纠纷。2、用人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裁员方案,注重离职流程指导和设计,防止大规模的劳动争议诉讼。特别是裁员规模较大,设计人数较多时,应聘请专业律师团体,审查裁员方案,保证其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参与裁员谈判,与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工会沟通交流;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化解裁员法律风险。3、劳动者应具有维权意识,积极收集证据,必要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对群体劳动争议案例的介绍,可以更好的提高当事人的维权意识,对于律师而言,也可以有效的掌握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的方式方法以及案件的办理技巧,避免不稳定情形的发生。针对具体的案件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对于遭受工伤事故的职工,大多数也都是所在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顶梁柱,如果由于工伤导致职工的工作收入和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可能对整个家庭都是个巨大的打击,因此,对工伤职工给予......

·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的问题
    我们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手段,而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因为多种原因导致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说到这里,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不会影响我们的......

·职工工伤评级标准
    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除了积极治疗、争取康复以外,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的问题了,而工伤赔偿的额度大小往往取决于工伤评定的等级高低,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三期女工可以辞退吗
    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工资制度等理由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发生......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什么时候返还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

·工伤认定中止时间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还有就是劳动局在为员工做工伤认定的时候,肯定也是有流程的,层层报批以后,才会决定受理。有些时候,可能您不及时的申请做工伤认定的话,就超过了如果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