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按照法定的合并程序,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那具体来讲,这个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

1、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2、A、B公司均召开股东会决议

依据《公司法》第38条第九款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3、公告债权人

依据《公司法》174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合并账务

依据公司法第174条,B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公司法》175条及其他税务法规,将A、B两公司账务合并,为简化税务处理,以B公司原资产、负债的审定数作为入账价值。A公司合并B公司账务后,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

5、A公司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B公司向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合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协议是指合并双方就合并条件及合并程序达成的合意。合并协议是公司合并的基础和依据,在公司合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合并协议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

1、合并各方当事人。

合同当事人既包括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并协议、参加公司合并的各方公司,还包括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合并协议中要写明这些公司的名称及住所等。

2、合并的方式。

合同中合并的方式,应当是按法律形态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形式,即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3、合并的对价。

合并对价即合并中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为取得消失公司财产而支付的对价。合并对价的基本形式有两种――股票和现金形式。

4、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

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是决定合并价格的基本要素,对合并价格的科学确定,对合并是否成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合同中应对此做出明确的记载。

5、职工安置办法。

由于合并中存续公司的职工利益受到合并影响的程度要小得多,所以职工安置办法条款只适用因合并而消失的公司。

公司合并是大事,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因此我国相关法律中早已对公司合并的程序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而进行合并的,还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最终也是无法合并成功的。在进行公司合并的时候,要注意方式的选择,同时也要签订一份协议,对自己的利益做出保障。
·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
    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有的公司虽然规模小,但是如果要进行运营的,必须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公司创始人需要携带必要的材料,到工商局办理登记,符合条件的,工商局应该颁发营业......

·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在我国,合伙一般有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合伙企业三种形式,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一个好的合伙形式是关键,但是对于大多数的投资者都感到疑惑的是个人合伙......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的转让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1、转让场所的限制。《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怎样的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怎样的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怎样的1、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2、 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 ,资金的验资报告......

·公司法人与非公司法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与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公司在进行注册程序时都会有一个公司法人代表的职权授予,而该法人往往要承担公司的一切民事责任和债务承担,但同时也会享有民事权利,也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