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购房入住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些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纳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否则就不予办理入住。面对一大堆名目繁多的费用,购房者为了拿钥匙只能先交纳,到底购房入住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入住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大多数的购房者在办理入住时面对开发商要求缴纳的各种费用都被弄得一头雾水,因为很过购房者都缺乏对相关缴纳费用政策与法规的了解。到底哪些费用需要自己交,哪些应该由开发商交,哪些费用属于不合理的不用交?下面的内容为你提供一定的参考。
办理入住应该缴纳的费用有:
(一)物业管理费。先行收取一定的物业费不但是物业公司为了降低运营风险的一种做法,也是使物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物业费可以按月、按季缴纳。这里提醒您,开发商不能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长期的物业费,一次性收取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二)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这里提醒您,公共维修基金只需要在办理产权证前缴清即可,而且二手房交易中不再涉及公共维修基金,购房者不要多交了。
(三)面积测绘费、结算面积退补房款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我们应依据测绘部门出示的《面积实测表》,对面积误差进行结算,按照法律规定多退少补,差别较大的可以退房。同时对面积存在疑问时可以请专业机构测绘,如果合同中约定开发商负有测绘义务的,测绘费由开发商缴纳,如果没约定,谁委托测绘谁缴纳费用。
(四)契税:契税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是被拆迁户,手中有拆迁协议,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不用缴纳契税的想法是错误的。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先缴税,然后凭拆迁协议再到当地的税收部门办理退税。
(五)产权代办费:开发商无权强制代办产权,除非业主愿意或合同约定。如果是全款买房,开发商就无权收取代办费,如果是按揭购房,经过业主同意代办的,开发商可以收取一定的代办费。
(六)供暖费:如果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是在6月份之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被要求先行缴纳一个供暖季度的供暖费用。具体收费的多少根据每平米的供暖费用乘以房屋面积而定。
(七)其他先关费用:除了上面需要缴纳的费用外还有装修保证金;车位地锁、门卡等押金、水电周转金、燃气开通费等等。具体收费的额度与方式方法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不太一致。
二、各种费用应该交给谁?
(一)交给开发商通常有这些:面积增加的补差款、违约金、水电煤气网络开通费、电话电视初装费、其他合同中约定的费用。
(二)交给物业公司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周转金、取暖费、装修保证金等。
(三)交给政府机构的费用: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面积测绘费、办证工本费等。
以上就上办理入住时购房者应该缴纳的费用,在是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收取的费用可谓五花八门名目繁多,而且收费主体也经常出现混乱,导致收费主体不清、乱收费、重复缴纳等乱象丛生。因此提醒业主,在缴纳相关费用时要注意收费主体是不是有权收费、有没有重复收的情况,对于不知道该不该缴纳的费用可以咨询律师或者消费者协会,对于代收的情况要让代收者出示委托书,避免缴纳不应该缴纳的费用,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
·.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

·买房网签时间是什么时候?
    您购房的时候都会有一个疑惑,那就是如果买房网签时间一般是在什么时候?以及怎么查询购房网签时间呢?买房网签之后贷款有时间限制吗?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买房网签时间相关问......

·离婚房子归属划分应该怎么确定
    在不少家庭中,房子都是属于重要的财产,尤其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房子的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既然无法协商处理,就只能起诉到法院了。那通常法院是怎么对离婚......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很多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家都在急着把多余的房子卖出去,那么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您也应该了解一下,而且卖房需要哪些手续都要搞清楚才行,省的到时......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1、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

·很多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就选择把当初的房子卖掉
    很多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就选择把当初的房子卖掉,从而分了卖掉房子的钱,但是这些房子有可能贷款还没还清,有可能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一个人,所以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