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专利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专利权转让是什么意思经常听人说起专利权转让,但是您真的了解什么是专利权转让吗?对专利权转让的了解,不仅要知道具体的定义,还要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形式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们做详细介绍吧。
一、专利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己拥有的专利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有偿地转移给受让方。专利权转让生效后,转让方将不再享有专利权,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享有原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的一切财产权利。专利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
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与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是不同的,专利权的转让意味着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已经转移,专利权的受让人成为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而出让人即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专利的实施许可则意味着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并没有转移,该专利权仍由专利权人保留,被许可人只是取得了该专利的实施权。
专利权转让原则上是自由的,但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的专利权转让时尤其是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二、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专利权的形式要求转让专利权,出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登记和公告是对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强制规定,也就是说,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在登记和公告之前,既使双方当事人已在转让合同上签字、盖章,转让专利权的行为也不能生效。
在专利权共有的情况下如何转让专利权?我国专利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此时应当适用民法典关于共有的有关规定和原则。
通常进行专利权的转让,是在当事人获得了专利权之后进行的,其实也就是要变换实际的专利权人。除了要求当事人充分协商之后,还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之后在共同去专利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而现实中,了解清楚专利权转让的内容,才能更好的实施专利权的转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这方面纠纷发生的概率。
·在我国恶意抢注商标会被撤销吗
    在我国恶意抢注商标会被撤销吗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撤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

·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需要商标证吗?
    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需要商标证吗?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不需要商标证,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文件如下: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

·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一、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一)自己注册自己注册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国家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国家商标局是全国唯一负责审......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一、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商标权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在无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销注册也可使......

·法律规定专利权特性是啥
    专利权特性是啥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

·商标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商标诉讼的流程主要是: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