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甲借钱给乙,乙借钱给丙,而丙作为次债务人,可以把欠乙的钱直接还给甲,您对于这里的次债务人不是很熟悉,那么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可以吗?又有什么具体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一、次债务人概述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二、对于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一规定表明,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所作的代位权诉讼一经法院确认成立,就所确认的债款数额,次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直接清偿的义务和责任,原来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而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且为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显然是一种债的转移,即由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款数额转嫁为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该债款数额。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在取得了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清偿权利的同时,却丧失了原本既有的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主张和清偿权利。这样,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最终后果,不仅没有使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基础上拓展到次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内,反而使债权人的债权权利的实现又处于一种新的风险境地,甚或增添、扩大了债权人的债权风险。由于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进行代位权诉讼,并不是一经判决确认即可得到债权必然实现的效果,即次债务人并不一定现实具备用于清偿债务的责任财产和能力。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款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取得次债务人向其清偿债务的权利的同时,债务人对其原本所负有的清偿责任并不丧失,这才符合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包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主张数额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同时也不能超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这样,在共同的债务数额范围内,债务人、次债务人均应负有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债务的责任。代位权制度的设立,也就设定了与债务人负有连带关系的次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这实质上是一种法定的连带责任,以此保证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所以,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确认数额应负连带清偿责任。债务人不能以法院就代位权诉讼所作的由次债务人代位清偿债务的判决为由,推卸其原本既有的债务清偿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综上所述,就是关于什么是次债务人,以及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对于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是有法律约束的。所以在借钱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可以进行公证。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
·欠钱不还只有人证怎么办?
欠钱不还只有人证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只有人证怎么办?欠钱不还只有人证可以试着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进行解决。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
·法律上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吗?
法律上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吗允许,只要分公司是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2023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应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性质,观点不同。1、......
·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
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综上所述,就是关于什么是次债务人,以及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对于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是有法律约束的。所以在借钱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可以进行公证。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
·欠钱不还只有人证怎么办?
欠钱不还只有人证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只有人证怎么办?欠钱不还只有人证可以试着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进行解决。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
·法律上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吗?
法律上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吗允许,只要分公司是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2023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应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性质,观点不同。1、......
·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
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