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在中国社会,一些企业为了对自己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起到一个保护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中国社会,一些企业为了对自己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起到一个保护作用,会规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再同类行业里面或者与其他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里面进行任职,也就是所谓的竞业限制。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金额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竞业限制的概念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二、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金额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期限。对于支付补偿金的期限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是不应超过两年。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对于超过两年期限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不履行约定的保密义务。其次,支付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于此处是否是属于强制性规定,笔者认为此处不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次性给付,应当从其约定。从某种程度上讲,一次性给付更有利于劳动者。
三、违反竞业限制的金额处罚标准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1) 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且已支付补偿金不予返还。
(2)如果劳动者仅违反竞业限制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竞业岗位,并返还已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剩余期限的补偿金也不再支付。
(3) 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并对原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原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加上调查费用。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金额规定的相关内容。企业之所以设定竞业限制,无非就是保护自己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劳动者非法泄露给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当然,就算是没有竞业限制,劳动者也应该自觉遵守对企业的相关信息的保密行为。
·企业融资风险种类有哪些?
    企业为了发展,在存续期间有可能会想扩展业务,此时,难免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形,就实际情况来看,企业的经营者一般会通过融资的方式获得短期资金,但是融资是存在债务风险的,具体来......

·合同到期离职公司要赔偿吗?
    一、合同到期离职公司要赔偿吗?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公司法股权规则的全部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股权规则的全部内容是什么?我国公司法对一家公司的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股东以及管理者都要依法,合理合法地开展公司活动。另外,公司法中也对股权规则作出了规......

·注册资本多少才是大公司?
    注册资本多少是大公司是怎么规定的与注册资本无关,同时满足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才可以叫大公司。国际常用以下5个指标来衡量:创业的核心技......

·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没有提前通知的,应当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文件?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