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一、债权债务抵消的含义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合意抵消因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须就抵消达成一致,即可发生效力。
二、债权债务抵消必须具备的要件
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a)性质上不得抵消; (b)法律规定不得抵消;(c)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是否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要视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法定抵消只需要单方的意思表示,不必签订书面协议,而合意抵消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而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相关的抵消要件。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法律上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吗?
    法律上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吗允许,只要分公司是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一、生效条款的相关法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

·法律意义上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意思
    在商业活动中因为经常涉及资金的周转以及股权的转让,所以债权债务纠纷在此类活动中较为多发,许多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一旦遇到此类问题就会为此大伤脑经,从而使自己的商业利益受到影响......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逾期付款利息按逾期付款违约金确定与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债权人逾期付款利息”的本意并不矛盾。对于法院判决“按银行......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骂人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骂人?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审理的时......

·隐瞒境外存款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有一些罪名,所针对的犯罪主体是比较特殊的,也就是说我国检察院在侦办某些案件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我国普通公民是不会涉及到的。比如说针对境外存款,我国普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