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法律关于合同违约赔偿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法律关于合同违约赔偿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赔偿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经济合同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损害赔偿在合同法中是重要的违约救济措施,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过错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时,有违约方当事人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补偿货币。
二、合同违约赔偿金额的规定
违约的时候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指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分为两种:固定比率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是固定的,它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按有关条例或实施细则规定计算违约金的标准或固定比率签订;浮动比率违约金:规定违约金比率幅度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指法律和法规未作规定,而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也可两种:条件或细则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而又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或规定了当事人的约定优先于法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在法定违约金的范围以外自由商定违约金的具体比例或数额;有关条例或细则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可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偿付违约金。
违约严重的情况下不但需要支付违约金还需要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有3个原则:全部损失原则:违约当事人不仅要赔偿对方财产直接减少的现实损失,而且要赔偿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合理预见原则:违约方当事人只能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和能够预见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对不能预见的后果不负赔偿责任;减轻损害原则:受害方当事人对违约时,负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的义务,对受害当事人能够避免而未避免的损失,违约方不负赔偿责任。
以上是关于合同违约赔偿金额有哪些规定的解答,人们在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是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一方发生违约可以依据合同要求他支付违约金或者作出经济赔偿,合同未约定具体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可以按照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



·在我国保险合同离婚后怎么办?
    在我国保险合同离婚后怎么办?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

·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
    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一、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第一,法定违约......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下列行为......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上班族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的时候都要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实际生活中,有些房东会因为各种原因中断租赁合同,造成合同违约。通常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建材购销合同购货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为乙方)一、产品名称:二、数量:___块。三、价格:___(含税价)。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

·再保险需要签订合同吗
    再保险需要签订合同吗?再保险合同是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又称分保合同。一、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