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也要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不逃避推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呢?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哪些费用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哪些费用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偿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十)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精神抚慰金。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我们要注意。对于交通事故方来说,需要承担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费用。另外,如果双方对于自己的责任不明确,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进行帮助协商解决。
·一、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可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可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交社保;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保。上述方法是并列关系,并无先后顺......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的规定?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您是不清楚自己的企业因为占地征收而拆迁政府给出的补偿费用是一样要缴纳税务的,而且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具体缴纳哪些方面和缴纳多少您应该也是不清楚的吧,......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评定准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评定准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
·交通事故赔不起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通事故赔不起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车主如果有缴纳保险,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2、可以到法院起诉......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的交通事故都属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可以选择自行协商处理。如果不自行协商处理的话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处理。那么轻微的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哪些费用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偿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十)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精神抚慰金。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我们要注意。对于交通事故方来说,需要承担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费用。另外,如果双方对于自己的责任不明确,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进行帮助协商解决。
·一、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可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可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交社保;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保。上述方法是并列关系,并无先后顺......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的规定?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您是不清楚自己的企业因为占地征收而拆迁政府给出的补偿费用是一样要缴纳税务的,而且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具体缴纳哪些方面和缴纳多少您应该也是不清楚的吧,......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评定准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评定准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
·交通事故赔不起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通事故赔不起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车主如果有缴纳保险,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2、可以到法院起诉......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的交通事故都属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可以选择自行协商处理。如果不自行协商处理的话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处理。那么轻微的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