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关心前途出路外,就是工资了,谁都不想自己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关心前途出路外,就是工资了,谁都不想自己的辛苦辛劳打了水漂。但是用人单位可不这么想。现实中,经常会出现企业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形,那到底什么情况属于企业违法支付工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企业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支付的内容和时间不合法。《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否则即是违法。在支付的时间上,工资支付周期不应超过一个月,即至少应一个月支付一次工资,如超过规定的期限即是违法。
2、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我们国家有《最低工资规定》,同时各地也相应出台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应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仍有用人单位不顾相关规定,以试用期工资、未完成任务、扣除包吃住费用等种种理由和借口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逃避应尽义务。
二、企业不提供工资条合法吗
《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
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另外,工资条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单位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
劳动者可以看看自己遇到的情形是否属于企业违法,以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职工要仔细留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员工可向劳动部门举报。如果劳动者不知道该如何操作,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 ?
    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一、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注册条件有哪些(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

·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
    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年我国的工程质量在我国法律法规的严格把关下,越来越有保障。任何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都必须要有专门的单位进行质量检验。对于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是......

·工伤伤残等级补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赔偿款的具体标准国家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关于工伤的赔偿款并不是像您想的那样,只要遇到工伤,那么就会涉及到大量的工伤赔偿数额。员工仅仅是做工伤认定的话,赔偿款的数额当......

·倒闭工厂的工人怎么办,有哪些
    倒闭工厂的工人怎么办,有哪些规定一、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支付有哪些要求?(1)工资应当以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