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在线咨询 >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
一、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根据有关规定,您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如果当初借款时有第三人提供了担保,如在担保期限内,起诉时将担保人一并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立案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事实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欠钱不还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可以看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但是,此条不包括那些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被执行人。实践中,如果法院通知其到庭,其既没有正当理由,也多次拒绝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法院可以对其财产依法进行拍卖。
上述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欠债不还找不到人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公告送达,要求对方还款,因对方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亲属代管,从失踪人的财产扣除,并且越早起诉越便于执行。如其或其亲属不履行生效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他详细咨询,请联系的律师。



·股东的借款如何转增资本公积?
    ?一、股东的借款如何转增资本公积股东的借款是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转增资本公积的,公司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

·债务人逃债怎么办
    债务人逃债怎么办遭遇债务人逃债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维护权益:1、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

·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关于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在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配合完成债务承担后,又会产生什么样......

·公司债券如何购买,有什么风险?
    公司债券如何购买,有什么风险?一、定义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一、概念解读以及哪些债权不能转让贷款欠条,也就是债权,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

·夫妻户口不在一起能借钱吗
    可以,除非传销破案起诉,一般都认作共同债务。如果一方借钱不是用于家庭生活,而是赌钱,挥霍等,这个债务,不属于共有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