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以往的法律法规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
不过,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因此,凡合同案件中遇到的此类纠纷,均可参照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去处理。
二、合同违约金与定金如何适用
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一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并约定了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可见,合同法只是赋予了当事人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权,如果当事人一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当然不能获得支持。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可见,定金是担保的方式之一,其担保功能体现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等环节上,不同种类的定金有不同的功能、性质。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但立约定金(存在一个独立的约定定金的合同,以保证其后主合同的签订)、成约定金(合同成立或者生效所附的条件)、证约定金(保证合同履行,与违约金类似)等主要是学理上的分类,在审判实践中并不多见,而且学理上的概念也并不统一。同时,立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均存在于合同成立或生效前,不适用本条指导意见规定的合同已生效情形;证约定金则与违约金性质相同。
因此,本指导意见对上述几种定金形态未作规定,只就实践中可见的违约定金、解约定金进行了区分、规定。因违约定金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基本是相同的,故二者不能并用,而应由守约方选择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的,而无论合同履行是否构成违约,因此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是有区别的,二者可以并用。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违约金与定金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并用,但大多时候是不能并用的,因此,人们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约定好违约金与定金条款。不管是约定违约金还是约定定金,其数额都有一定的限制,如果过高,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将会对违约金的支付问题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有哪些1、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2、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
·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
要知道签订合同,不仅是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是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在签订合同中是需要明确了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着重解释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
·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现如今,随着全球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事情涉及到外国,这就涉及到涉外的问题了,为了规范涉外的问题,便于涉外问题的处理,国家也出台了涉外的相关法律,方便您处理合同涉外法律冲突......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合同的制定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确保履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很多种履行方式,这些履行方式会对合同的履行效力发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那么合同履行方式......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提起日期可以吗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提起日期可以吗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会面对合同到期,但是在合同到期时不续签了,企业需要提前通知吗?答案是肯定需要提前通知的,并且在公司不续签的时候,还需要给予劳......
对于这个问题,以往的法律法规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
不过,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因此,凡合同案件中遇到的此类纠纷,均可参照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去处理。
二、合同违约金与定金如何适用
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一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并约定了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可见,合同法只是赋予了当事人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权,如果当事人一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当然不能获得支持。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可见,定金是担保的方式之一,其担保功能体现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等环节上,不同种类的定金有不同的功能、性质。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但立约定金(存在一个独立的约定定金的合同,以保证其后主合同的签订)、成约定金(合同成立或者生效所附的条件)、证约定金(保证合同履行,与违约金类似)等主要是学理上的分类,在审判实践中并不多见,而且学理上的概念也并不统一。同时,立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均存在于合同成立或生效前,不适用本条指导意见规定的合同已生效情形;证约定金则与违约金性质相同。
因此,本指导意见对上述几种定金形态未作规定,只就实践中可见的违约定金、解约定金进行了区分、规定。因违约定金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基本是相同的,故二者不能并用,而应由守约方选择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的,而无论合同履行是否构成违约,因此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是有区别的,二者可以并用。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违约金与定金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并用,但大多时候是不能并用的,因此,人们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约定好违约金与定金条款。不管是约定违约金还是约定定金,其数额都有一定的限制,如果过高,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将会对违约金的支付问题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有哪些1、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2、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
·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
要知道签订合同,不仅是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是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在签订合同中是需要明确了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着重解释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
·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现如今,随着全球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事情涉及到外国,这就涉及到涉外的问题了,为了规范涉外的问题,便于涉外问题的处理,国家也出台了涉外的相关法律,方便您处理合同涉外法律冲突......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合同的制定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确保履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很多种履行方式,这些履行方式会对合同的履行效力发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那么合同履行方式......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提起日期可以吗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提起日期可以吗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会面对合同到期,但是在合同到期时不续签了,企业需要提前通知吗?答案是肯定需要提前通知的,并且在公司不续签的时候,还需要给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