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劳动,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但由于你所新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养老保险争议,与以前的加班费的诉讼请求不具有不可分性,因此,对于该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处理,而会告知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新的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案中,对遗漏仲裁请求事项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41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目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据此,仲裁庭对仲裁裁决书的补正,限于三项:一是仲裁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二是仲裁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三是它经裁决但在仲裁裁决书中被遗漏的事项。补正可以由仲裁庭自行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予以补正。
以上,是作者总结的不同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时,我们可以依法采取的行动。同时,以上内容也来源于不同的法律规定,以此,我们可以对比各方对此问题的态度,以采取最节省成本的方式弥补错误。



·五险一金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工作的人们,五
    五险一金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工作的人们,五险一金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对于很多找工作的人们,都会提到这个问题,而且不同的地方缴纳的比例是不同的,那么辽宁五......

·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设定,是为了约束好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的行为的一部法律,但是,它也是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呢?《劳动合同法》与原《劳动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

·谁对工程质量负责人员职责是什么?
    谁对工程质量负责人员职责是什么?相关部门之所以严格要求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因为只要建筑工程稍有一点缺陷就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藏的威胁,而相关施工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责......

·徐州手指工伤鉴定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根据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可一直的,我国在工伤鉴定方面已经规定的十分详细了。小到牙齿大到四肢都有详细的规定。不同的部位的赔偿是不同的。对于其他的我们这里不做分析,主要......

·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间上有什么限制?
    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间上有什么限制?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