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二、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怎么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1、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注: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者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则需按一定的计算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遭遇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时,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寻求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帮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麻烦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麻烦吗?工伤认定在我国,需要走一系列的流程,因此它的程序确实是比较复杂的。谁可以申报工伤认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人数量庞大,一些工人在工地干活的时候难免出现意外,导致人身伤害。这时,其应该向北京市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的,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伤鉴定。只有拿到鉴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严重失职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根据劳动法中列举的几种情形,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以外的合同的解除,则按相关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那用人......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对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加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加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许多工程也在持续升高,在资金方面也会造成巨大的耗费,但是越来越多危险的工程正在危及我们日常生活,让我们时刻处在危险之......

·工伤鉴定标准山东最新标准有哪些?
    在工作的过程中,特别是一些户外工作者或者高危工作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很容易受伤,在工作中受的伤是可以算作工伤的,工伤需要去指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那样劳动者才可以更好的维权。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