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债权人是否可仅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对于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反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从此法条看,双方只有明确约定为连带保证才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约定不明的情况,法律规定此种情形应当承担连带。这是法定的,并不是法律的自由推定。
    应当机械按《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有保证合同明确定保证须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按法律规定为连带责任就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这就要从立法的背景以及法律的发展趋势考量法律的运用。《担保法》对于《民诉意见》事说属新法,既然新法以明确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应按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就应按新法处理,法官不能装糊涂。明知道不还装不知,这不是法律想要的效果,当然,《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也规定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但当时的立法背景及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应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所以应当要明确约定,而现在的法律理念已经改变,应当按现行的法律处理,应当准予债权人反起诉保证人,这也是一种突破,当然这是必然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借款中出借人需要注意什么
    借款中出借人需要注意什么一、借款中出借人需要注意什么恶意借款是很多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恶意借款人的主要手段就是长期赖账、借钱不还,他们在将借款挥霍一空后开始躲债,有的甚......

·妻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哪些要素?
    妻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哪些要素?妻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要素一、客观要素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

·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
    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一、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

·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
    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一、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

·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债权债务法,债权人取得债务偿清有两种情况,一是当债务人在世时,债权人采取合理的追债并走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流程;二是当债务人死亡后对于债务的处理:如确定被告主体的......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