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怎么写?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怎么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七条合伙目的。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第九条合伙期限。

第十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总人数,其中普通合伙人人数,有限合伙人人数。标明合伙人名称及其住所等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方式。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纳期限。

第十四条标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十七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十八条标明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

第二十条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可以更换执行合伙人,但新任执行合伙人必须是普通合伙人。

第二十一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

第二十二条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的方式。

第二十三条标明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四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的关联企业不得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或投资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亦不得通过其他变通方式对该等项目进行投资。

第二十七条本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成立后,进行资金托管的方式。

第三十一条全体合伙人应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转入本合伙企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三十二条资金托管的具体规定。

第三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和流程。

第三十四条标明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的处理对策。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退伙或除名的相关事宜。

第三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相关所有文件的保密规定。

第四十条任何人均不得泄露企业信息。

第四十一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

第四十二条标明应当解散合伙企业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清算结束后,还应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通知及通知的送达

第四十六条遇到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执行事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的处罚。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预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的处理意见。

第五十条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限制:

第五十一条本合伙企业中的外商出资比例限制。

第五十二条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将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和财产份额出质或转让。

第五十三条未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五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条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六条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最后需要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合法合理的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的签订对于合伙人来说是权力的保障和义务的约束。以上述五十七条为例为您讲解了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合伙人可以秉承着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上班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公司吗
    可以的,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起诉的请求。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身份证原件吗?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身份证原件吗?一、公司股东变更需要身份证原件吗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安置方案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安置方案有哪些?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很多国企为了提高效益,纷纷进行改制,通过对股权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势必会导致一些职工的身份发生......

·小微企业融资费用高的原因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费用高的原因是什么?小微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活跃经济,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足,经常要进行融资。相对大型国......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是怎样的?在鼓励大众创新、自主创业的21世纪,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创业这个热门的领域内,并且大部分创立个人独资企业,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求也逐渐成为关......

·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
    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如今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人们在上网的时候,如果不注意可能陷入网络诈骗陷阱。不少人被网络诈骗公司骗过,有的人忍气吞声,而有些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