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一、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一、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贷款利率 (2张)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的规定

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的规定

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的规定

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其实,在生活中留着可流动资金的比较正确的选择。但是在我们留着流动资金而选择贷款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问清楚你贷款的利息是如何计算的,贷款利率如何计算的。现在针对贷款买房买车都有很多的贷款优惠方案,所以,我们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清楚的选择清楚对自己有益的一个方案。


·债务纠纷一般开庭几次
    法庭可以根据当前的案情,自己来决定开庭几次,只要不超过审判期限就行了。民事诉讼一审程序包括: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你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碍于关系,没有催还,后来想起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一、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过了诉讼时效也不是没有办法。首先我们来了......

·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很多人都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呢,换言之,约定......

·公司融资借款合同协议是什么?
    公司融资借款合同协议是什么?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任何企业想要持续的发展,就要通过改革和创新来让自己的企业变得更为强大,一般企业采取的措施是融资,在整个融资过程中企业会筹集到大......

·借款利息怎么约定才是合法的
    借款利息怎么约定才是合法的一、借款利息怎么约定才是合法的1、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具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7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