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通常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若购买的是商品房,那只能说办理房产证。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的,那到底实践中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过户应提供什么资料
除上述常规资料外,办理房屋过户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2、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3、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4、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5、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6、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不管是进行房产的买卖、继承还是赠与,若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则当事人就无法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房产办理过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其中肯定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材料才行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租赁合同房屋
    租赁合同房屋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1、甲方将该房屋位于,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2、该房屋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

·买二手房能贷款吗,二手房能否贷款购买
    虽然是二手房,但对于很多家庭而言,这个房价也是很贵的。而要是购房者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那么此时可以选择向银行按揭贷款购房。那此时买二手房能贷款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离婚对于按揭房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分割,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已经达成合意,认可所购买房屋为共同共有,并且出资。此时虽然......

·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
    一般而言,个人在婚前的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不能当做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现实中不少人会将自己的婚前财产办理公证,但就一些婚前房产来看,其实是不用进行公证的......

·在买卖二手房屋时,如果有一方违约,也会面临承担二手房屋买卖合
    在买卖二手房屋时,如果有一方违约,也会面临承担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其实,二手房买卖合同也应当符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违约,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买卖......

·最新四川省房产司法鉴定费用标准
    房产作为重大资产在人们生活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关于房产司法鉴定的各类事件逐渐增多。因此,熟悉房产司法鉴定费用标准显得越来越有意义。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