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股权转让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一旦进行股权转让,办理手续并非您想象的那么顺利。在股权转让之前,一部分人肯定知道要签订租赁合同。在办理流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对于这种股权转让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呢?请看我们在下文中的解答。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原签订的租赁合同纠纷呢?
企业以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是股权转让中最常见的情形。因此,绝大部分股权转让纠纷都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一般可分为合同效力纠纷和履行合同纠纷。相应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也可以划分为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和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当事人最经常发生争议且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二、股权转让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呢?
一般在我国,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解决措施: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综上所述,一般签订合同的主体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股权转让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而我国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主要就是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这几个方面来进行的。如果股权转让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涉外合同,在处理的售后依据的法律可能是外国法律,不适用中国的《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注意点有哪些内容
    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注意点有哪些内容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保证期间是不变的,在合同签订时即已有了准确的界定;(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

·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 需要提前通知吗
    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一、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按照最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特别约定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

·合同诈骗罪在哪自首,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中途心生悔意,想要自首以减轻处罚,那你知道犯罪分子应该去哪里自首吗?这个问题,我们为你做了解答,有兴趣的......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一、无偿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在对机电设备进行采购的时候,需要熟知机电设备的性能特性,严格把好质量关,这直接关系到机电设备的生产效率。签订机电设备购销合同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