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一、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如果合同诈骗罪符合条件,则可以取保候审,但具体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合同诈骗罪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
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4、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按照规定,行为人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此时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诈骗罪的取保候审也是有附加条件的,同时在取保候审期间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才行。



·如何预防仓储合同纠纷
    如何预防仓储合同纠纷1、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

·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一、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

·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怎么解决?
    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怎么解决?一、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纠纷找哪个法院起诉合同纠纷双方可以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了方便合同纠纷的解决......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合同信用管理办法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

·当妊娠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现在职场中职业女性的数量也在增加,但这些职业女性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妊娠期,很多公司不愿意招收女性就是出于这个原因。于是很多女性担心妊娠期合同到期该怎么办,不用担心,女......

·投保人没有签字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没有签字可以解除合同吗?一、投保人未签字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