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不管是已经办理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发现了对方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都可以从发现之次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超过2年再起诉的,因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的财产,那么对于转移、隐匿的财产如何分割呢?《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发现对方转移、隐藏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这里的少分或不分财产,指的是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当事人对转移、隐藏的财产部分少分或不分,已经分割的财产不再重新分割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及如何分割并不是复杂的问题,只是搜集转移、隐匿财产的证据比较困难,而且搜集到的证据也是案件的关键。
·一、离婚约定财产归小孩所有是否可以?
    一、离婚约定财产归小孩所有是否可以?离婚后的财产归子女所有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

·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办理婚前财产就要提交一些材料。那么,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材料呢?请跟随我们......

·如何看待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抚养问题
    如何看待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抚养问题我国法律力求实事求是的对案件进行准确的审核,除此之外力求案件结果的真实性,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中对于离婚抚养的问题,需要从双方的情况来考虑......

·离婚官司的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很多夫妻生活不下去了就会在法院起诉申请离婚,而所有的离婚官司中的焦点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不外乎就是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哪些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分配的,有的房子购......

·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离婚问题在当今社会中已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关于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配是每一件离婚案件中的矛盾所在,下面将为您介绍......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处理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处理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