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应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长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6)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7)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三、公司债券上市的暂停条件
《 证券法》第60条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四、公司债券上市的终止条件
《证券法》第61条规定,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有下列三中情况: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或者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或者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三种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消除。
(3)公司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在这些情形下,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债券上市,并由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上面为您介绍了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等相关内容,公司债券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向证券交易所递交材料申请上市了。但是对于公司来说,公司债券上市只是第一步,并不是说公司债券成功上市了就无后顾之忧了,若是公司经营出现恶化或者出现什么变动,还是有可能被证券交易所暂停或者终止的。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一、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恶意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父债子偿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的。这是一个来源于我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说法,一种对孝心的解读和做法。所以现在,在我国现状也有这个说法的,而且这个习俗现......

·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咋办?
    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咋办?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的,可以与银行协商进行延期还款处理,当事人应当首先咨询各大银行信用卡或者微信公众号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看介绍符合延期还款的人群,以及......

·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在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定违法发放贷款罪之前,需要先了解实际的犯罪数额是多少,根据犯罪数额才能准确的来定罪。这也就是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标准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都有哪些1: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保证担保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17条赋予一般保证人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

·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一、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1、不可以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