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欠债不还限制措施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欠债不还限制措施有哪些?

现今社会,除了人与人直接容易出现借款,存在债务纠纷。公司与公司,公司与人之间也容易出现债务纠纷。假设遇到公司欠款不还,除了双方友好协商,还能有其它处理办法。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今天,我们将和您分享关于公司欠债不还到法院起诉的限制措施。


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实践中,欠钱不还的不仅仅是自然人,像公司这样的法人组织也会存在欠钱不还的情况。

一、公司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

(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

1、电话催收付款。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专业知识,比如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二是谈话技巧比如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2、信函催收付款。信函催帐有以下的优点: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非常正式的,最重要的是信函是诉讼时效中断非常有效的证据。

3、传真催收付款,传真的最大优点就是速度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让客户了解您的要求。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比较正式,能给客户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另外,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商业惩罚措施。商业惩罚措施包括:一是停止供货。停止供货不仅是一项商业惩罚措施,更是降低信用风险的一种手段。二是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逾期帐款利息销售合同中一般都规定有延期付款的利息,供应商有权收取。

(二)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 ?


法律诉讼法律诉讼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有以下几个:

1、委托专业合法追帐机构进行追收(比如律师)供应商把逾期帐款委托给律师追收是一种商业性的惩罚措施,同时也是供应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2、诉前证据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反诉请求。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

3、诉讼财产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但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二、遇到公司欠债不还怎么办

(一) 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 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三、公司欠债不还到法院起诉有什么限制措施呢?

1、原告必须是与债务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由无关人员、组织代理。

2、被告方应明确,不能模糊不清。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4点必须一一满足,才能到法院起诉欠债方。

综上所述,公司欠债不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追回欠款。公司欠债不还到法院起诉的限制措施有四点,本文中都全部提到了。起诉原因应合理,事件应有根有据,并且起诉人与欠债方应存在债务关系,法院方能受理。当然,如果你有其它问题,也可以到4律师咨询。


·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
    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很多人都会觉得,既然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每年都能享受丰厚的红利,那么自然也就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了。而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这关系到债权......

·股权质押贷款风险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风险有哪些?股权质押贷款风险: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在政策上还没有完全放开。作为出质物的股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权以及有限......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1、提起撤销权之诉。《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借款单主要是保证我们在日常的出差之中因公务而购买的日常资金充沛,生活中有很多人时需要出差,那么就要对借款单要有一定的了解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一、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一)拒不执行要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