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一、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小区 楼 号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2、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3、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4、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5、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6、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购买停车位应该注意的基本信息有什么?
1、能否办理产权证
业内人士指出,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
2、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共用场地等不能出售
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
4、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
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由此可见,人们在购买地下车库的时候,要注意车库是否可以办理产权,只有具备产权的才能过户。在签署的地下车库买卖合同中,要写清车库位置、价格、款项结算方式及产权办理有关事项等。同时,为了防止违约发生,也要将违约金条款写清楚,并附上争议解决方式等。



·交通肇事逃逸定什么罪,怎么进行处罚
    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现象非常普遍,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现象也日益严重。为此,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逃逸以及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虽然我国的交通更加便捷了
    虽然我国的交通更加便捷了,交警部门对交通道路的秩序管理也更加严格了,但依然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将法律视为儿戏,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更有甚者会在肇事之后逃逸,这种行为是要......

·一、交通事故分两次起诉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分两次起诉可以吗?1、交通事故分两次起诉是可以的,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责任还认定还没出来的情形,若是受害方需要住院治疗,但是没有经济能力的,此时可以起诉要求......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行......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一、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根据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汽车一定要有车牌,等于给车子贴上了属于你的标签,如果行驶中出现什么问题,自然是看车牌号找人。如今汽车越来越普及,所以关于汽车牌照的规定也在不断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