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已抵押的房屋该如何买卖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很多时候在继续用钱的情况下,可能公民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获得银行的贷款。那对于这种已抵押的房屋,若公民想要出售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买卖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作分析解答吧。
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转让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原业主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并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而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房东欲将该房屋转让,在交易方式上同没有设定抵押的完全产权的房屋转让存在很大差异。
房地产交易中心会根据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或抵押登记是否已经注销,来判断交易的房屋是否可以转让过户,从而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整个房地产交易体系的安全。一般而言,实践中有如下几种既符合法律规范,又具有可操作性的交易模式,供房屋买卖的双方选用:
(一)提前还款,解除抵押。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原业主就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是,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且没有充分利用买方的首期房款参与还贷,不是最为经济的解决方案。
(二)办理转按揭。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原业主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通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是,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而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操作起来比较繁琐。
(三)买房替原业主提前还贷。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流动价值,盘活了买方的首期房款,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的最大障碍;缺点是,买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原房主利用买方的资金帮他还贷,进而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再将该房屋转卖他人后逃匿,买方既不能取得房屋产权,又让首期房款血本无归,到那时,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追讨,就非常被动了。
若房屋本身已设定了抵押的话,此时也是允许进行买卖的。只不过,在买卖的时候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此时已抵押的房屋要想进行买卖的话,就只有解除房屋上面的抵押才行了,而可以解除抵押的方法主要有上述三种,但愿能帮助你解答疑惑。



·在我国离婚房子是法院拍卖吗
    夫妻离婚时,房子对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当今时代,房价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比较高的。所以,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房产纠纷问题的时候,也是比较小心谨慎的,为了避免夫妻双方日后......

·哪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哪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

·一、二手房办理过户要多久才能办好?
    一、二手房办理过户要多久才能办好?1、最短一周,最长45天。2、购房者付完定金之后,二手房的买方和卖方签订购房合同,还要约定去房管局进行登记过户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这个时间......

·离婚房本过户费怎么算?
    离婚房本过户费怎么算?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

·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一、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

·如何理解商品房限售政策?
    随着人们经济能力的提升,人们的经济收入得到了增长,自此,人们开始致力于购买房屋,所以层一度咋社会上掀起了一场购房热潮,虽然这使得房屋售价上涨,但是同时也增加了购房压力。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