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责任承担,按以下具体情况处理。
5、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 (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是否属于挂靠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机动车的投保人、养路费用的支付人、机动车的实际受益人、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等因素综合判断。
6、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责任,应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各自过错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7、肇事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有关保险公司。
二、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的义务
诉讼参加人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诉讼参加人是赔偿诉讼的主体,他享有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和处分诉讼权利的诉讼权利。比如受害人接受调解,放弃部分原本属于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或金额,或提起上诉权、撤回上诉权,请求执行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等。
同时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履行诉讼义务主要有: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尊重 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2、遵守诉讼秩序。主要有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活动,遵守法庭纪律等。
3、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和调解书。
明确了交通事故诉讼被告之后,才能清楚的知道自己告的究竟是谁,是向谁追究事故责任。实践中,一般起诉的都是交通事故中实际驾驶机动车的人,但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被告可能就包括了保险公司、挂靠人等等。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

·酒驾交警怎么处理办法
    交警赶赴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然后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对肇事者约束至酒醒,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

·醉酒开车还打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醉酒开车还打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依据法律的规定,醉酒驾车,开车人要被追究法律的责任。而醉酒打人,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使他人有轻微伤害的,需要被追究民事责任;另一种是是造......

·2023在公路飙车违法么
    在公路飙车违法么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

·交通起诉误工费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起诉误工费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交通起诉误工费的程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法院诉讼程序相关期限和程序规定如下(一)诉讼:一审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

·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一、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交通肇事逃逸是不会判死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